本报北京讯(记者落楠)近日,国家药监局发布三则公告,决定对清开灵口服制剂、安神补脑制剂和消炎镇痛膏说明书进行修订。
根据公告,国家药监局决定对清开灵口服制剂[包括颗粒、片剂(片、泡腾片、分散片)、胶囊剂(胶囊、软胶囊)、口服液和滴丸剂型]说明书和项进行统一修订。清开灵口服制剂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显示,项应增加“监测数据显示,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:恶心、呕吐、口干、腹泻、腹痛、腹胀、皮疹、瘙痒、头晕、头痛、胸闷、乏力、潮红、过敏或过敏样反应等”;项应增加“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”;项应增加“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”和“过敏体质者慎用”。清开灵口服制剂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的项、项与其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一致,项应增加内容为“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医院就诊”。
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安神补脑制剂[包括片剂、合剂(口服液)、颗粒剂、胶囊剂、软胶囊、分散片]说明书项进行统一修订。安神补脑制剂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的项、项和项均有肝损伤相关内容。项应增加“有肝病史或肝生化指标异常者禁用”等;项应增加“用药期间如果出现全身乏力、食欲不振、厌油、恶心、上腹胀痛、尿黄、目黄、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,医院就诊”等。同时要求,项应包括“本品遇碱性药物如碳酸氢钠、枸橼酸钠等可发生变质,本品不宜与含鞣质的中药和食物合用,不宜与海藻、京大戟、红大戟、甘遂、芫花或含有其成份的制剂同用”。与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相比,安神补脑制剂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提出,项还应增加“严格按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服用,勿超剂量、长期连续用药”“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”。
同时,国家药监局决定对消炎镇痛膏说明书和项进行统一修订。按照说明书修订要求,项应包括“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,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:皮疹、瘙痒、红斑、肿胀、水疱、潮红、疼痛、过敏反应等”;项应增加4项,分别为皮肤破溃、皮损或感染处禁用,对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,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,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;项应增加糖尿病严重者慎用等内容。
本文来源:中国医药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