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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藻和甘草,究竟能否联用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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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来看一个医案:

年4月,甲亢患者胡建南因病情复发,医院治疗。7月18日其停服西药数日后拿着各种医疗检查单,医院中医科,决定用中药治疗。随后在药房抓了两副药。当天服药后便发生了腹泻、便血、胃腹部胀痛、闭汗等情况,两副药服用四次后上述病症逐日加重。经检查诊断为重型肝炎,并下了病重通知书。因经济困难,9月2日出院。后肝炎发展到肝腹水,并且有消化道溃疡、穿孔、腹膜炎等多种疾病。

法院处理的结果是:该方所用药物为常用中药,服用当天即出现腹泻、黑便、腹痛等症状与甘草和海藻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,但医院方在医疗过程中存在缺陷,患者为甲亢病人,应限制碘的摄入,应慎用昆布、海藻等含碘量高的药物。鉴定书最后认为该起医疗纠纷不属于医疗事故。

药方中的甘草、海藻两味中药是配伍禁忌,甘草反海藻,两味药属中医用药禁忌十八反之一,出自十八反中的藻戟遂芫俱战草,属于配伍禁忌,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中标明海藻与甘草不宜同用,但对于其“反”的内在本质历代医者争议颇多。医院开的处方违反了中药配伍的基本常识,导致了儿子的病情加重。

传统中药理论中有海藻反甘草之说,但近年来中医药学界对此的认识已趋于统一:两药相伍无毒副反应。历代医家对此也有论及,且古今均有许多医家的药方并不恪守十八反用药。医圣张仲景在他的《金匮要略》中就有将甘草、甘遂两种相反的中药合用的药方。李时珍说:“甘草与藻、戟、遂、芫四物皆反,而胡洽居士治痰澼,以十枣汤加甘草、大*,乃是痰在膈上,令其通泄,以拔去病根也。东道李杲治项下结核散肿溃坚汤加海藻;丹溪朱震亨治痨瘵莲心饮用芫花一方,俱有甘草,皆本胡居士之意也。故陶弘景言,古方也有相恶相反乃并不为害,非妙达精微者,不能知此理。《医宗金鉴》中之海藻玉壶汤、通气散坚丸、妙灵丹、消核散、防风羌活汤中,皆有海藻与甘草相伍。

近现代研究,海藻-甘草合煎后甘草酸的溶出度显著升高,甘草酸有可能致毒增毒。心脏、肝脏和肾脏可能是主要靶器官,甘草次酸在血浆中的暴露水平及心脏、肝脏和肾脏中的蓄积程度可能是配伍致毒增毒的主要毒效物质之一,造成电解质及醛固酮-皮质醇系统紊乱可能是海藻-甘草反药组合产生肾毒性的主要机制之一。

而海藻—甘草还有一种说法:河豚主分布在渤海、*海、东海与南海。其毒素物质为河豚毒紫和河豚酸等,以卵巢及肝脏的毒素为最多。每年春夏之间,为河豚的产卵期,体中的毒素也最多。河豚成群结队到浅海地区产卵,此海区也正是海藻类繁殖生长区域,藻类黏附着大量的河豚卵,甚至堆积出现,服用此时采集的藻类,中毒机会很大。

另一方面,沿海渔民或居民在春夏其间捕食海鱼时,往往将大量河豚鱼卵、内脏、血液丢人沿海,由海水冲落而黏附在藻类上,这时采用也能引起中毒。因此藻类本身无毒,与甘草配用也不致出现相反。其毒性乃是藻类黏附着河豚卵所致。为此海藻在春夏之间采集不适宜。

海藻甘草两用之,盖以坚积之病,非平和之药所能取捷,必会反夺,以成其功。

——李东垣

本文为中国药店原创/整理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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